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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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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真低头穿好的鞋袜,说:“从张叔叔家里带了一些磨细的玉米粉过来,等会儿用玉米粉熬粥喝吧?对了,昨天卖馒头的来村里了,我买了两个老面馒头,正好切片裹了鸡蛋液煎着吃。怎么样?”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沈灵其实一点都不挑食,特别好养活。

玉米粉是很容易熟的,煎馒头片的技术含量也很低,沈真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

吃完早饭,沈灵又要去图书馆了。沈真拿了张十块的纸币递给他,说:“你去城里时记得买两个信封和邮票回来。快开学了,我们要给倩倩姐写信。还有上次的列车员,要给他写封表扬信。”

沈灵沉默地接过钱,攥在手心里。

说句实话,自从梦到了一些前世的场景后,沈灵看待问题时就忍不住会站在“大人”的角度上——虽然他本质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就算看过了无数场身临其境的电影,他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沈灵不希望把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部压在沈真身上。比如说,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从沈真那里拿钱了。

可问题是,沈灵自己没什么钱啊!

于是,握着十元纸币的沈灵忍不住郑重地思索了起来,他是不是该像哥哥那样想个办法赚钱了?

然而,赚钱的办法并不是一日就能想出来的。_(:3」∠)_

很快学校就要开学了,在沈真的监督下,李浩在开学前的头天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他以前在这一天都需要通宵赶作业呢。夏天时还好,冬天赶一晚上作业能把李浩冻哭了。每次吸着被冻出来的鼻涕时,李浩都发誓下次放假一定会好好写作业的,然而真等到下次时,他依然需要通宵赶作业。

沈真和沈灵去学校领了书。新学期比上学期多了一个必修的兴趣科目,这需要学生们慎重选择。

兴趣班的开课时间定在周六上午,八点开始上课,中午十一点放学,一共要上三节课。据说,这是学校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素质教育的号召才弄出来的。兴趣班本身不收费,但是上课时要用到的工具是需要学生自备的。想要学古筝的女生得自己买古筝,想要练习书法的学生得自己准备好笔墨纸砚。

沈真情况特殊,他平时都不用去学校,兴趣班自然不用理会。但沈灵却需要选择一个兴趣班。

“音乐方面……其实我觉得钢琴和小提琴都不错。小灵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学了钢琴或者小提琴,以后肯定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可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课程,只有古筝、电子琴和合唱。”沈真颇为遗憾地说。合唱太普通,古筝则几乎都是女孩子学的(虽然男性的古筝大师肯定有,但很奇怪的是,小学里学古筝的男孩子几乎没有,要是给沈灵报了古筝班,他说不定会被班里男生排斥)。

“美术的话……”沈真继续低头研究着拿在手里的兴趣辅导课名单。

“如果我想要学画画,我可以跟着哥哥学。”沈灵立刻说。

沈真听着有些开心,在心里把绘画班划掉了。他想了想,问:“那报个书法班怎么样?”

书法完全可以跟着梦里的自己学啊!沈灵摇摇头说:“我想报写作阅读班。”

“咦?怎么是写作班?你很喜欢写作吗?其实你心算能力那么好,报个围棋班、象棋班也是可以的。或者运动类的也行……你平时坐着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多跑跑跳跳才会长高啊!”沈真说。

不怪沈真对沈灵的兴趣班如此上心。沈真只是忽然意识到,“儿子”这种生物距离他还太远了,短期内是无法见到那位“若愚”的,但是他有沈灵啊!所以他打算先把沈灵朝着男神方向培养起来。

而沈灵之所以选择写作阅读班,谈不上对写作有多喜欢,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最省事。别的兴趣班,要么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相关道具(沈灵不想浪费这个钱),要么沈灵完全可以在梦里跟着前世的自己学。而上写作班只要带上作文本就可以了,沈灵觉得每周多写一篇作文不会耽误他的时间。

沈真见沈灵不打算改变主意了,只好在“写作阅读班”后面打了个勾,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家长签名啊!小学里需要家长签名的地方多。沈真很有身为家长的自觉性。)

“沈真哥哥,张叔叔给你打电话了!”李源的声音从屋子外面穿来。

李家装了电话,如果张明有什么事情想要快速找到沈真,就会打李家的电话。虽然,张明很少会打这个电话。而如果沈真想要找张明,他还是会选择去小卖部。毕竟,接电话是不要钱的,但打电话却需要钱,跨市加了区号的电话比市内通话要贵。即使李家人不介意,沈真在这方面依然无比自觉。

沈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沈灵飞快地跑到了二楼。

张明为了不浪费钱,在李源下楼叫沈真这会儿,他已经把电话挂断了。他给沈真预留了跑到楼上所需要的时间,会在五分钟后再重新打电话过来。沈真只要站在电话旁边等着就可以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沈真才刚刚拿起“喂”了一声,张明激动的声音就立刻灌了他一耳朵。

“卖出去了!古董盆子卖出去了啊!”张明显得非常兴奋。

竟然真的是古董吗!沈真下意识地朝沈灵看了一眼。

沈灵矜持地保持着微笑,深藏功与名。

张明显然特别想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盆子卖掉,想了好几天,还是打算去古玩街转转,大不了就多找几家店铺问问。也是那么巧了,我在去古玩街的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老伯。他问我怀里抱的是什么,我看他长得像是我当年念书时的老校长,就照实说了。”

张明只有小学文化。他的小学校长那会儿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常年板着一张脸,但为人正直。

张明所谓的“照实说了”,那真的就是毫无保留地说了。他说,他怀里抱的这个原本是家里的狗盆,狗死了但一直舍不得扔掉,又说家里的孩子觉得这是个古董,于是他就打算去古玩街问问行情。

要不是那位老伯有涵养,又看得出张明是个憨厚的,他说不定会觉得张明的脑子被屎糊住了。

张明和老伯说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公交车上当时就有人直接笑出了声,还是讽刺的那种笑。他们觉得张明为了小孩子的一句话就把狗盆当了古董,这要么是蠢,要么是钻进钱眼子里去了。

也是张明运气好,这位老人并没有把他的话当成是玩笑,还提议要看一眼盆子。

于是,张明就把旧衣服掀开了一角,让老人家看了。

老伯研究了一会儿,眉头皱起来又舒展开,忽然慎重地说:“在下一站,你就跟我下车吧。我看你这个东西确实有些来历,想要好好看看。你也不用担心我是骗子,下一站还是在闹市区,并没有把你带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我之所以要下车,是因为车上不稳,不敢把你家宝贝拿在手里仔细看。”

张明同意了。于是,两人下车,随便找了个马路牙子坐着。老伯开始仔细地研究起了狗盆。

“那老伯说我这东西确实是真的,而且应该是官窑烧制的,只可惜没有保存好。他还说了一大堆,我都没听懂。他问我要不要卖给他。我想了想,老伯看着不像是坏人,就问他愿意出多少钱。”

张明心里没有那么多杂念,也不担心老伯坑他。

而那老人家估计看出了张明是个实诚的,并不打算坑他,最后花了两万八,把狗盆买走了。

两万八啊!张明的月工资并不固定。忙的月份工资能开到两千多,闲的日子大概只有八/九百,他忙一整年也存不下两万八啊!对于张明来说,这钱就像是地上白捡的一样,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虽然狗盆竟然真的是古董这件事情打了沈真的脸,不过他还是替张明觉得高兴。听到张明说想要谢谢沈灵,沈真就把电话递给了沈灵。而在沈灵和张明通话的时候,沈真就站在一边想事情。

没过多久,电话重新回到了沈真手里。沈真问:“叔,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

“还能怎么花?我打算找个靠谱的首饰铺,用金子打个狗狗形状的吊坠给倩倩,再给你和灵灵买条金链子。”张明笑呵呵地说,“电视里都说黄金保值啊!买了绝对不会亏的。你们带着也好看。”

吊坠肯定比细链子分量足、占的金子多,也就是说这钱是张倩占了大头。不过,张倩是张明的亲女儿,狗盆又是他家里的东西,她占了全部也说得过去。至于沈真和沈灵,张明打算给他们买条金链子,一来是因为他眼中有这两个孩子,二来若没有沈灵,那两万八的狗盆就永远是个破狗盆而已啊。

沈真很感动,却果断地拒绝了,只说:“叔,你就没想过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吗?”

张明是做过生意的,但其实他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魄力。当初他和沈淑来的小店之所以能开起来,完全是因为沈淑来为人果敢。沈淑来去世后,张明做生意的心思就歇了。

而且,张明当初和沈淑来做的是小吃生意,每日需要早起晚睡,工作的强度非常大。沈淑来不在后,张明一个人肯定撑不起来。虽说也可以雇人吧,但张明心里压根就没有产生过要当老板的想法。

沈真说:“叔,我现在每天早晚都会去学校门口摆摊卖茶叶蛋。你猜我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真真啊,听叔的,你的摊子就先别摆了。你还小,不要累着自己。”张明的重点完全偏了。

沈真自顾自地给张明算起了账:“市场里的生鸡蛋卖两块多一斤,因为我需求大,批发价比零售价更便宜。一斤鸡蛋有八/九个,算下来一个鸡蛋两毛多,而一个茶叶蛋卖五毛,卖一个能赚两毛多。”

“你现在最重要是事情是读书……”张明还在碎碎念。

“卖一百个就能赚二十多块钱。我精力有限,每天只卖一百个。这样一个月就有六百多了。就算扣掉了水费、茶叶费、煤炉费、香料费,每个月也比娟巧表姐在厂里赚得多吧?”沈真说。

张娟巧在厂里当女工的工资是四百左右。有时候工作失误了,还要从工资里扣钱。

张明的碎碎念停止了。

“叔,娟巧表姐不是打算今年去安城吗?你们不考虑做个生意什么的?”沈真认真地问。

“可是店面已经租出去了啊……而且,虽然巧巧是我外甥女,可也是要避嫌的啊。”张明和沈淑来一起做生意时,晚上都直接睡在了店里。但他们是夫妻,这就没有关系,换成张娟巧就要避嫌了。

沈真笑着说:“也不一定要做小吃生意。你和妈妈当初买的店铺是在安城城西吧?那里有好几所大学,可以让娟巧表姐开个衣服店。”卖衣服需要进货,张明肯定是不行的,但张娟巧还能学。

张明听沈真说得头头是道,又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忍不住说:“干脆你和灵灵都来安城吧?”

听到张明的提议,沈真倒是一愣。

他当初选择带着沈灵来嘉城,是因为他想要避开宋根荣,又不想给张明造成麻烦,毕竟他们继父子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那份上。但现在他和张明的关系比上一世更亲近了,而且张明对于沈灵这个额外的负担也没有什么芥蒂,他们和张明一起生活不是不可以……不过,沈真还是拒绝了张明的提议。

“叔,我和小灵待在嘉城挺好的,去了安城还要重新习惯。”沈真说。他们去了安城还要重新租房子、找学校等等。安城比嘉城经济发达很多,这意味着他们的开销也会增加。而且,沈真的心思并没有全部摆在做生意上,他更为享受的是画画的过程。他不会因为一些小利益就忘记自己的挚爱。

张明心里一叹。他琢磨着,沈真是不是还怕他会亏着沈灵?

其实,张明虽然好心,却也没有圣母到那种博爱天下的境地。如果沈真一开始就带着沈灵去投奔张明,张明心里肯定会犯嘀咕。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沈真赚的钱已经完全能负担得起沈灵的开销了。而且,张明在和沈灵相处过后,觉得这个孩子非常好,若让他继续留在他养父母家里才是造孽!

沈真不知道张明的复杂心理,说:“叔,那店面的出租合同不是才签了一年吗?等娟巧表姐到了安城后,你让她先去百货市场里找工作,找那种卖衣服的店先当个导购员,一边卖卖衣服赚赚钱,一边了解下市场。等明年出租的合同到期了,你就把店面收回来,然后让娟巧表姐自己进货卖衣服。”

沈真之所以这么提议,是因为他记得张娟巧上一世似乎就卖过衣服。不过,他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他上一世只在张倩的婚礼上见过张娟巧。但就算是他记错了也没关系,张娟巧并不是立刻就要开店,而是会先找份导购员工作适应着。如果她真不是卖衣服的料,那么生意之事还可以重新做打算。

那店铺本身有着沈淑来的心血。沈真相信,如果张娟巧真能把生意做好,那么凭着张明的为人,肯定不会让他吃亏了。果然,张明听到沈真的提议后,立刻说:“把铺子收回来不出租了?那你们的生活费怎么办?”要是没有租金,他上面一个老娘,底下三个孩子,一份死工资根本撑不住啊。

“叔,到时候我们自己做生意就能赚钱了!你还担心生活费?”沈真说。

“可是……”可是万一亏了呢?张明根本没什么底气。虽然沈真的茶叶蛋卖得很好,但这不意味着他和张娟巧就能把衣服卖好了啊!而且,茶叶蛋是个什么成本?他们卖衣服又是个什么成本!

“叔,反正现在合同还没到期,这事儿不急。你再考虑下呗。”沈真只好说。

张明不知道怎么忽然又想起沈淑来了。如果淑妹还在世,她的想法应该会和真真一样吧?

“做生意不是不行……反正这两万八对我来说,就像是白得的一样。”张明咬了咬牙说。因为是“白”得的,所以哪怕到时候做生意亏了,他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过是他没有这个财运而已。

但如果赚了呢?作为一个好爸爸,张明其实是希望孩子们能过上好生活的。

张明见过自己单位老板的孩子。那孩子才读二年级,会说英语,会吹口琴,听说家里还给他报了一个奥数班。但是张倩呢?她根本就没接触过这些。还有沈真和沈灵呢?沈真都打算自己去赚钱了!

张明想,他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他不能亏着孩子啊!他没什么文化,已经落后了别人一大截,难道还要让孩子继续落后吗?孩子们还那么小,不应该因为大人的无能而承受这种不公平。

张明也不是想要像自己的老板那样,给孩子报一堆兴趣班。只是,他觉得他应该给孩子一个选择的机会。打个比方,城里的孩子都在吃肯德基,张倩却连见都没有见过,沈真和沈灵见过却没吃过。张明觉得,如果他的孩子们不吃肯德基,那得是他们自己不爱吃,而不是因为大人没本事买不起。

“真真啊,还是你说得对。叔再仔细想想。”张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沈真重生前:沈真被宋根荣接走→沈灵的古代记忆慢慢觉醒并且出现嗜睡虚弱状态→沈灵受到的虐待升级→沈灵不堪忍受寻机逃跑并且别人都以为他被野兽吃了→沈真风闻了这件事情知道沈灵死了→……→很多年后,沈真在飞机上和沈灵擦肩而过,并且彼此不识。(沈灵因为某种原因瞎了一只眼睛)

沈真重生后:沈真想起上辈子的事情,不仅自己远离了悲剧,还带着沈灵一起走了→沈灵的古代记忆觉醒并且出现嗜睡虚弱状态。(沈灵什么事情都没有,一直萌萌哒。)

【“拙耕”这个名字在第二十九章的末尾出现过,沈灵梦里有人叫他“拙耕”。你们注意到了没有?】

关于文中表姐的工资:我念高中时(比文中现在的时间点要晚好几年了),全寄宿学校,班里有个女生挺有钱的,每月生活费五百。这个女生的表姐没什么文化,在村镇厂里上班,有天对着她感慨说:“你在学校里念念书,一个月就有五百了。我累死累活这么上班,还没有你的钱多。果然还是念书好啊。”不过,差不多是相同年份,我有个亲戚在城市里的厂里上班,一个月有九百左右。因为在这个亲戚家寄宿过,所以很清楚。

☆、第三十四章

张明心里已经隐隐被沈真说服了。所以,在挂了电话后,他又给自己姐姐打了一个。

张明先说了古董这件事情。他在把古董卖出去后,第一个电话就打给沈真了,还没有和其他人分享过呢。张大姑一听自然替张明高兴,他们不吃不喝攒上一年都没有两万八啊!大姑忍不住把大功臣沈灵狠狠地夸了一遍,她觉得沈灵特别聪明,聪明得就连他的每根头发丝儿都透露着机灵劲儿。

张明颇为赞同自家姐姐的话。然后,他又把沈真刚刚说的那些内容复述给了张大姑听。

大姑这辈子就没离开过她出生的那个乡镇,作为一个靠天靠地靠山靠水吃饭的人,她性格爽利却又很本分,在这方面的胆子其实比张明更小,觉得做生意的风险太大。但是,张娟巧却有些心动了。

张娟巧原本是想要留在家里过元宵的,接到这个电话后,她立刻收拾了行李赶往安城。就像是沈真说的那样,她可以先找一份工作试试。她还那么年轻,如果连尝试都不敢,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大姑在张娟巧离家后,忍不住感慨说,女儿的心思大了。

大姑父却难得站在张娟巧这边说了一句话:“她舅有铺子,真真那孩子又有头脑,现在只需要她自己立起来就可以了。如果她连这一点勇气都没有,那她也不用去外面打工了,跟着我种地吧。”

开学没几天后,元宵就到了。年宵过后,新年就算是彻底过去了。

沈灵报的写作阅读兴趣班在第二周正式开课。因为每个班里的孩子们的爱好并不统一,所以兴趣班是打乱了班级上的。沈灵的写作班要去二年级五班的教室里上,而且这个班级中不仅仅有一年级的学生,还有一些二年级、三年级的学生。很显然,老师们在排班时,把低年级的学生都整合打乱了。

授课的老师姓严,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教师。严老师本身是语文老师,平时带的是三年级学生,他们班的语文成绩在年级中一直排在第一名。从这一点来说,他大概有套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吧。

一上课,严老师就强调了写作的重要性,毕竟作文分数在语文考试卷上占了很大的比重。

然后,严老师又强调了积累的重要性。所谓积累,就是要多看书,并且在看书时要把好词好句摘抄下来,都记在一个专门的本子上,早读课的时候拿出来背诵,争取能在写作时用到自己的文中去!

说了大约有半节课的样子,严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四季”两个字,说:“这就是你们今天的作文题目了。接下来还有两节半课,你们用一节半课完成作文,剩下的一节课就用来看课外书吧。”

沈灵转了转笔,觉得有些无聊,还好他本来就对兴趣班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

沈灵的学习能力原本就比同班的孩子强上很多,在几乎所有的一年级学生写作文依然需要拼音辅助时,沈灵就已经能够脱离拼音独立写作了,这说明他的知识储备早已远远超过了同龄的孩子。而现在,又加上了梦中的经历,沈灵的学习能力自然更加强大了。他在寒假时看的那些书都已领会在心。

沈灵稍微构思了一下,便开始奋笔疾书。等他写完后,他还有大把的空余时间。

自开学后,沈灵就不能整日整日地泡在图书馆里了,这让他觉得非常遗憾。好在他想办法弄到了一张借书卡。如此,他可以在周日时借三本书,争取在一周中看完,下周日还了书时顺便再借三本。

沈灵其实已经把这周借的书看完了,不过现在距离放学还早,他只好再把书拿出来翻一遍。

下课时,严老师把所有学生的作文本收走了。他会在这一周中把作文改出来,然后在下周点评。沈灵交了作业,把东西整理好塞进书包里,然后迅速冲出了教室。他永远是班里最期待放学的那个。

门卫已经见着沈灵很眼熟了。没办法,任谁都会对着一个习惯性踩着放学铃声冲向校门的孩子眼熟的。门卫替学校看了半辈子的大门,他还从未见过像这样大部分时间都能在前三个离开学校的孩子呢!一般放学如此积极的学生大都成绩不好,于是在门卫的心里,沈灵大概是个无可救药的学渣吧。

沈灵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呢。放学后就是自由的时间。

周日,沈灵和沈真一起去了城里。沈灵先去图书馆还了书,然后沈真带着他去买了一套新衣服。沈灵的个子长得很快,去年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有些小了,原本刚好合身的裤子也已变成了九分裤。

之所以只买了一套衣服,是因为沈灵还有两套秋冬校服用来换洗。华国的校服一贯做得肥大。他去年领了校服时,校服穿在身上像白面口袋。今年明明长个子了,校服穿在身上还像白面口袋。

或许是为了减少攀比,小塘实验学校这学期新规定了学生在周一到周五都必须要穿校服。如果学生觉得冷,也可以在校服外面套羽绒服,但校服是一定要穿的。也就是说,沈灵只有在周末时才能穿上自己新买的衣服。这样一来,如果他多买了几套,说不定还没穿几次就又小了,那可就太亏了啊!

周二下午,再上完最后一节作业整理课,就该放学了。

课间十分钟,一个陌生的学生出现在了一年级二班的教室后门口,点名要找沈灵。沈灵并不认识他,心里奇怪,便问了一下。原来这是一名三年级的学生,他是奉班主任之命来叫沈灵去办公室的。

“可是,我并不认识你的班主任。”沈灵说。

三年级学生说:“我们班主任是严老师。”他用一种略带着同情的眼光看着沈灵。

沈灵立刻就明白了,严老师是他兴趣班的任课老师,这位老师难道找他有事?沈灵很快就注意到了三年级学生的眼神,忍不住微微眯起了眼睛,试探地说:“你知道严老师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不过严老师的语气听上去不太好。他很凶的,我们班很多学生被骂哭过,除了班长那个告密精。”三年级学生说。不光是女生会被骂哭,就连男生中也有不少都被骂哭过。

在这年代,小学生大都怕老师。他们中最皮的也不敢和老师对着干。不过,沈灵显然不是这其中的一个。他回想了下自己最近做的事情,没觉得有哪里会惹到那位严老师的,便坦然地朝三楼走去。

三年级的学生给沈灵指了路就回自己班里去了。沈灵独自朝严老师所在的办公室走去。刚走到门口,沈灵就听到了严老师说话的声音:“你们看看,我也不是冤枉他,但这实在是太夸张了……”

沈灵站在办公室门口喊了一声“报告”。

不知道是哪位老师答了一声“进来”,沈灵就走进了办公室,走到了严老师的桌子旁。

严老师的手里正拿着沈灵的作文本。见着沈灵后,他没好气地问:“一年级二班,沈灵?”

“是的,老师。”沈灵说。

严老师把作文本摊在桌子上,说:“这就是你写的作文?你的学习态度呢?我是让你们写作文,而不是让你们抄作文。抄来的作文就算写得再好,那也不是你的!这种行为是偷盗,你知道吗?”

沈灵的目光快速从自己摊开的作文本上掠过,一眼就看出这文章确实是他上周六写的那篇,并没有被别人掉包,于是他淡定地说:“严老师,这就是我自己写的文章,并不是抄来的。”

“都到了这时候了,你还不愿意说真话吗?你以为你不承认,老师就看不出来你是抄的吗?你以为老师为什么要把你叫来聊天?”严老师气愤地说。他看着沈灵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冥顽不灵的劣儿。

沈灵还是一副淡定的模样,就连语气都没什么波澜:“我没有抄。”

他骨子里其实是个有些桀骜的人,所以在面对严老师这种连情况都没了解清楚就直接给他定罪的行为时,他很想用一些“很有道理”的话进行回击,让严老师觉得羞耻!不过,沈灵很清楚,如果他选择和老师顶嘴,那说不定会被扣上一个不尊重老师的帽子,到时候一定会被请家长的……

于是,沈灵忍了。

沈灵也不是怕被请家长。因为,就算沈真被请来了,沈真肯定还是会站在沈灵这一头。沈灵对此很有信心。但是,沈灵不愿意让学校里的这点小事去惊动沈真。他不想让沈真再为自己担心了。

作业整理课是自习课。莫老师身为班主任,需要检查自习课纪律,因此时不时会来教室转一圈。

上课五分钟后,莫老师来了一次教室,见沈灵的位置空着,便以为沈灵是去卫生间耽误了,于是没有把这事放心上。然而,等到开课十五分钟以后,沈灵的位置还空着,莫老师忍不住担心了起来。

她走到沈灵的位置前,弯下腰小声地问沈灵的同桌:“高美美,沈灵去哪里了,你知道吗?”

“刚刚有个高年级的学生来找他,他被叫走了。”高美美同样小声地说。

莫非是唐老师把沈灵叫走了?莫老师心里冒出了这样的想法。唐老师是沈真的班主任,沈真平时不来学校,如果他有什么事情要嘱咐沈真,说不定会让沈灵转达。而如果是唐老师叫走了沈灵,就不用担心了。结果莫老师刚回到办公室,就有位老师拉住她说:“你快跟我来。你们班学生出事了!”

虽然这位拉住她的老师没有指名道姓,但莫老师立刻就知道她说的是沈灵。

小学老师最怕学生出事。很多时候,哪怕学生出事的责任并不在老师身上,老师却还是会有连带责任。莫老师一听这位老师说得如此急,她虽然还没有了解到全部的情况,却也立刻出了一身冷汗。

“到底是什么事情?”莫老师一边被那位老师拉着跑,一边问。

“你们班上的那个学生和老严吵起来了。老严怀疑他的作文是抄袭的,他却不承认。一来二去事情就闹大了。你也知道,老严有心脏病……你赶紧去劝劝吧,这事情太糟心了。”那位老师说。

他们一口气跑到了三年级老师办公室,在门口就听到了沈灵的说话声。

面对严老师的诬陷,沈灵显然一点都不慌张,还游刃有余地为自己辩护:“谁主张谁举证,您说我的作文是抄的,那就请拿出我的‘犯罪’证据,否则您是没有资格说这句话的。按照现代法律的无罪推定,只要您没有证据,我就是无辜的。事实上,我确实是无辜的。我并没有抄袭文章。”

拉着莫老师的那位老师有些尴尬地说:“……你们班的这位同学,口才挺好的啊。”

莫老师觉得头有些疼。

“我再次强调一遍,在法律已经逐渐健全的现在,我们讲究的是疑罪从无,您这样擅自给我按罪名的行为在让社会倒退!作为您的学生,我对此感到非常痛心。”沈灵还在义正言辞地说。

☆、第三十五章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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