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珊珊不介意清姿这么评价自己,实际上她比饿狼还表现得生猛些,曾经创下过半夜醉酒勇闯男生房间高调表白的壮举,后果当然是被人五花大绑抬下楼,罗方隅接她的时候都丢脸死了。她看了看前台,偷偷扯住清姿,“我跟你说,这种男人一看就是顶级货色,绝对的。”
“人可不能单单看表面的。”清姿揶揄道,“真拿你没办法。”
“你要早有这觉悟,就不会死死抱住秦桑这棵树不放了,谁知道秦桑到底是什么心肠,搞不好是一肚子败絮。”罗珊珊白了一眼,继续道,“我看男人的眼光可是一流的,不信你看。”
清姿半信半疑,往前台一看,男人笔挺站着,贵气非凡,侧脸轮廓分明清晰,浑身似乎没有一个一点地方能够让人挑出不是来,摸不清是什么性格,只觉是从未见过的冷峻,正从上衣拿出一张金卡递过去,腕表虽然被袖子藏着,可举动间还是不经意地反衬出一道金闪的光。
“乖乖,你知道这家店的金卡意味着什么吗?”罗珊珊低低咬牙,“不得了哇。”
清姿即便不清楚这份量,也大概猜到了。她一向节俭,犹豫很久才决定送这个牌子的西服给秦桑作为他回国的礼物,为此,她要拿出积攒了两三年的微薄积蓄,才有勇气踏进这家店。至于金卡,那是她猜不到的天文数字。
“关我们什么事,人有各自的世界。”清姿拿起一套深蓝色西服,十分满意,“这个应该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