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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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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顾望舒已经考虑周全了,沈旭辰倒不好反对什么,便说:“赵君野怎么说?”

“他都随我啊……”顾望舒笑得很张扬,“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医生。但读了这么多年书了,我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搞研究,所以我以后的就业方向应该会偏向病理药物研究这一块……都是穿白大褂,一样是造福社会。考虑到以后工作的繁忙程度,我就想趁着念书的时候,赶紧把人生大事都解决了。”

“听上去挺不错的……你和爷爷说过了没有?”沈旭辰又问。

“先和你说下,过会儿就给爷爷打电话。”顾望舒说。她和赵君野交往之后,头一年就已经见过对方的亲人了。但双方家长之间,赵爸、赵妈和沈爷爷还一直没有互相见过。所以,如果考虑要结婚的话,那么家长之间还有得忙活。毕竟,不管是赵爸、赵妈,还是沈秉忠,都是那种非常注重风俗规矩的人。

赵君野的家境还算不错。他父母开了一个小酒厂,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生活宽裕是真的。看孩子的教养,就能知道父母的为人。从赵君野身上就能看得出来,他父母虽然做着生意,但却没有一般生意人的那种圆滑,为人忠厚,非常本分。

赵君野还有三个兄弟,他排行第二。

赵爸赵妈在生赵大哥之前,曾经生了一个女儿,可惜女胎生下来就活了几分钟。赵爸赵妈这就有了心病似的,求神拜佛了好一阵,又听说先前没缘分的孩子说不定隔几年还会再投胎到自己家,于是就生了赵大哥,可惜是个小子!想着家里不缺钱,赵爸赵妈便背着罚款又生了赵君野,还是个小子!隔了几年,赵爸赵妈又生了赵三弟、赵四弟,正是一对双胞胎,结果仍是小子!

赵家四个男孩,总得来说都很不错。大哥大学毕业以后,回乡下农村包了山头搞科学养殖绿色农业去了,如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带领全村一起奔小康。赵二也就是赵君野,如今工作稳定,前途光明。赵三弟学的是小语种,第一份工作找的就是跨国公司,如今在非洲的某个小国家里窝着呢。赵四弟当初念书不行,就读了体校,如今在老家的一所中学里当体育老师。

三弟也就算了,他还在国外挣扎着,身边都是不符合他审美的肥臀丰乳黑美人,所以,他一直单身。大哥和四弟则已经娶妻生子了。赵君野这边,因为顾望舒年纪小,他想慢慢等她毕业,就落后了一步。

就目前接触来看,赵家人都比较通情达理,再说顾望舒和赵君野结婚以后,并不会和一大家子一起住,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

家长方面,沈秉忠是十分看好赵君野的,毕竟这孩子一身正气又有担当,因为年纪比顾望舒大一些,他还能包容尊重自己的小女友,沈秉忠在意的无非也就是这些。赵爸赵妈那边对顾望舒也很满意,名牌大学优等生,漂亮懂事不娇气,手脚勤快嘴巴甜,简直是越看越满意。

于是,知道顾望舒、赵君野已经拿了主意,家长们碰头一商量,结婚的事情就定下来了。他们先请人算了日子拿了结婚证,至于酒席却要往后推几个月,因为酒店什么的都需要提前预定,临时不容易找到满意的。

沈旭辰就只有这么一个姐姐,姐姐要结婚,他自然跑前跑后,帮着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

赵君野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私底下偷偷对顾望舒说:“拍婚纱,你弟弟出钱;买首饰,你弟弟出现;订酒店,你弟弟出钱;度蜜月,你弟弟出钱……所以我这个老公只能负责卖萌么?”

顾望舒也觉得头疼:“阿虎的确过了一点……看他整日忙前忙后的,我都觉得不是我要结婚,而是他要结婚了。不过,我完全不敢打击他的积极性……他现在整个人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上次,我略略提了一句,结果他回我说,这满满的都是爱啊。”

“他要表现弟弟之爱,我不拦着,但是,他就不能给我留个机会表现一下丈夫之爱吗?他把我要做的事情全部都抢光了啊……”赵君野哭笑不得。他真的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只是觉得小舅子太积极,让自己很没有成就感啊!

顾望舒沉默了一下:“会不会是他觉得……他和程以华不能结婚摆酒,所以……”

赵君野也跟着沉默了。算了,丈夫的自尊心什么的……丢了都丢了,小舅子高兴就好。

最后,兴奋过度的沈旭辰是在沈爷爷婉转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自己喧宾夺主了。他悻悻然地把主动权还给了顾望舒和赵君野……唉,姐姐毕竟是姐姐啊,哪怕心里把她当成了女儿,她也是姐姐啊,还是让姐姐姐夫自己忙活吧。但有些钱花了就是花了,首饰也不能退,沈旭辰只好建议顾望舒留着婚后戴。

赵君野说了,婚戒这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他一定要自己买……虽然钻石只有一小粒,完全拼不过沈旭辰送的。

嗷呜,小舅子太能赚钱,压力好大!

第138章想吃肉

出了实验室,杜元青面带微笑,很绅士地让女同事们先走。喜欢就上等到四下无人,杜元青那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立刻崩塌了,他毫无形象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像个老头子似的捶着自己的腰。为了赶进度,杜元青连续半个月只能睡六个小时,他自认举世无双的帅气都已经盖不住自己脸上那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了。

正当杜元青叹息时,对面那个实验室的门也打开了,从屋子里走出来不少人。杜元青一秒钟由颓废猥琐男恢复成了精英绅士男,不忘向另一组的同事们问好。显然,杜元青这个人颇有女人缘。研究所里上至六七十岁的奶奶辈元老功臣,下至二三十岁的女实习生,看见杜元青时,多少都会给个好脸色。

“菲姐,看你这两天脸色不太好……不管组里工作有多忙,你都要照顾好自己啊。”杜元青笑着对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研究员说道。

菲姐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我们程副组长就是个怪物……跟着他做事,哪里有时间好好休息啊。理论的东西都还没有吃透,不过时间有限,只能先盯着实验进度。”还是那句话,地震预警仪不仅仅是个地震预警仪,它代表了高新科技,代表了华国在某方面甩开某些发达国家的可能性。所以,整个组的人都日以继夜地忙着。

“你们程副组长还好吧,虽然没有我长得帅,但站在那里也是一道风景线啊。待在他的组里,虽然忙,但至少每天也是赏心悦目的,多好……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每次都能听到有小姑娘讨论你们程副。”杜元青开着玩笑说。

菲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是那些刚毕业的小姑娘还有这心思。换做我,脑子里塞满了公式,现在看人,我只能勉强看得出是男人还是女人了。至于,长什么……抱歉,真没概念。再说,那些小姑娘也是没在我们组里待过,否则她们就该哭了,程副可没你这么有绅士风度。加上组里任务又重,现在全组的人都恨不得男人能当畜生使,女人能当男人使。好在最忙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接下来一段时间里,我或许能保证休息时间了。”

两人正说着话,程以华从实验室中走出来了。他对着两个人点了下头,就算打了招呼了。

然后,程以华迈着大长腿走了,腿长就是占便宜,不一会儿就走远了。

杜元青匆匆和菲姐道了别,拔腿就追了上去:“哎,程组长,等等、等等我。”

程以华停下步子,皱着眉头问:“有事?”

杜元青这个人比较自来熟,因为情商高,他这性格倒是不讨厌,所以在研究所里人缘颇好。哪怕程以华这个人有点高冷,杜元青也已经在程以华面前混了个脸熟了。杜元青笑着说:“没什么事情……你不是要去吃饭么,我们一起吧。”

程以华点了下头,表示同意了。

研究所里的怪人挺多的,程以华这种性格在外面可能会混不开,但在研究所里,倒是没有人会因此看他不顺眼。更多时候,大家还是凭各自专业能力说话。再说了,程以华虽然高冷,但却比较公正公平,不会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该写谁的名字就写谁的名字,只说这一点,他年纪轻轻凭实力成为了副组长,也没有人会不服气。

去食堂的一路上,杜元青有两个专业问题存疑,追着程以华问了起来,程以华一一解答。

毕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单位,研究所的福利很好,食堂的伙食非常不错。进了食堂,程以华直接去了西点区,拿了两个袋装的面包和一瓶果汁。然后,程以华说:“我要走了,我不在食堂吃。你要吃什么,自己去拿吧。”

“你现在还要赶回实验室开夜工?太勤奋了吧?”杜元青诧异地问。也不怪他会诧异,实在是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也就是说,他们从中午(中饭也吃得晚,所以应该算是下午)做实验一直做到现在。这一顿饭,对他们而言是晚饭,其实和一般人的夜宵差不多了。

程以华撕开面包的包装袋,一边咬着,一边说:“不,我请了假。我现在要回家一趟。”

“都这个点了……”杜元青好奇地说,“然后明天早上再赶过来?”

程以华摇摇头:“用了年假,我三天后才会回来。”他们这组的前期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好不容易时间宽裕了一点,程以华立刻就请了假。他都已经两个多月快三个月没见到沈旭辰了!

“年假这种东西……对我们而言相当于没有吧。”杜元青郁闷地说,“你面子真大,老邱一般不批假的……你请假的理由是什么,方便说么?让我借鉴一下!”

程以华三口两口把面包啃完了,终于觉得自己的胃舒服了一点。他又给自己灌了半瓶果汁,才说:“婚假。”

杜元青说:“哦,婚假啊……哎哎哎,婚假?不是说你三十五岁之前不考虑结婚的事情吗?!就因为知道这一点,全研究所的人都把你当成了高岭之花……结果你就这么轻易地被外面的人给采了!”这些事情,杜元青都是听实习生说的,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弄来的消息。

程以华隔着衣服摸了摸垂在胸口的吊坠,一本正经地说:“只是不考虑结婚而已,但我一直都是有亲密爱人的。”

杜元青震惊了:“兄、兄弟,能给个秘籍么?像我们这种,一消失就联系不上,一忙就几个月不见踪影,完全无法给人安全感的……你到底是怎么找到女朋友还能继续保持恋爱关系的?哪个女孩子这么缺心眼愿意跟着你啊?”

程以华嘴角抽搐了一下,说:“不是因为他缺心眼,是因为我运气好。”

说完,顿了一下,程以华又很欠揍地加了一句:“啊,天才如我,运气总不会太差,你懂?”

真、真自恋……不过有伴侣什么的,真的好羡慕啊。杜元青眼睁睁看着程以华一边啃着剩下的那个面包,一边走远了。为了能早点见到爱人,晚上都顾不上吃了,就拿了两个面包打发……谁说程副组长不温柔,他不过是只对特定的温柔而已。

婚假什么的……等程副组长回来,大家可以问他要喜糖沾喜气啦!

另一边……程以华啃完面包,把包装纸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姐姐要结婚了,请假参加婚礼,简称婚假,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呢,逻辑满分!每日闲来无事虐虐狗,觉得自己萌萌哒,不能更赞(jian)!(他向负责人老邱请假时,当然不是这么请的,毕竟真要结婚什么的,必须事先给老邱打报告。)

回到别墅,已是凌晨。

屋子里灯亮着。全身笼罩着暖暖的灯光,程以华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因此变得柔和一些了。

“晚上好,欢迎回家,先生。”机械的电子音响了起来。

“晚上好,斯图亚特。”程以华说。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身边,提醒说:“应该叫伊丽莎白了,刚刚过了午夜。”

程以华将沈旭辰的话自动理解并引申了一下:“你等我好久了吧?是不是等得心急如焚度日如年?”

“是啊是啊……”沈旭辰笑着说。

程以华用力抱了一下沈旭辰,孩子气地说:“我好想你啊,每时每刻都想你。”

沈旭辰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说:“我当然也想你啦……别抱着我了,先吃饭。都是我做的,厨艺虽然没你好,但我尝过了,还算可以。吃完了歇会儿,再去洗个澡。我帮你按按背。”

仿佛一回到家里,程以华整个人就缺了骨头,他挂在沈旭辰身上,由沈旭辰拖着往客厅走去。因为知道程以华已经多少填补了一些,沈旭辰并没有做很多吃的,就煮了粥,弄了两碟家常菜。程以华吸了吸鼻子,说:“好香啊。”

程以华吃饭的时候,沈旭辰就坐在一边看着他。聊聊顾望舒的婚礼,聊聊工作上的事情,聊聊生活中的事情,再聊聊他们的宠物猫……时间走得这样慢,只让人觉得岁月静好。但时间又走得这么快,又让人觉得怎么相处都觉得不够。

吃完饭,收拾了碗筷,沈旭辰和程以华一起上了二楼。

“困了不?要是困了,就先睡觉,也不是非要洗澡不可的。”沈旭辰体贴地说。

程以华的确有些累。这些日子工作太忙,在研究所中还不觉得,但回到家以后神经一松懈,疲惫的感觉立刻出现了。他揉了揉眼睛,说:“我去冲一下,很快的。我们一起睡。”

按说刚吃完饭不能马上洗澡的,程以华也顾不得了。洗完澡,躺在床上,程以华整个人贴着沈旭辰,很快就睡着了。并无多少睡意的沈旭辰则精神奕奕地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哎呀,就是想吃肉啊想吃肉啊……

好容易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沈旭辰是被吻醒的。程以华休息了一晚上,早就恢复活力了,正在兴致勃勃地啃着沈旭辰的脖子。

哟,整个上午都可以用来翻滚哦,少年!

第139章被分手

顾望舒的婚礼是偏中式的,新郎新娘都穿着大红色,看上去非常喜庆。

整个婚宴场面不大,受邀而来的都是新人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等较为熟悉的人。今天的顾望舒真的是格外漂亮呢,因为沈旭辰的重生,这位本该在现实中艰难挣扎的姑娘,她的一生已经截然不同。现在,她嫁人了,穿着漂亮的嫁衣,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沈旭辰忽然有些怅然若失。沈秉忠一边高兴,一边擦眼睛,同样很是舍不得。

程以华偷偷握住了沈旭辰的手,用力捏了一下。

沈旭辰便从顾望舒身上收回目光,朝程以华看去。程以华却目不转睛地盯着新人,仿佛捏了沈旭辰手的人不是他一样。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他屈起手指,在程以华的手心中划了两下。

再次看向笑容甜美的顾望舒,沈旭辰很快就调整了心态,由衷地觉得开心。作为在子宫中就互相依偎的双胞胎,哪怕他们有了各自的生活,有了各自的家庭,哪怕他们会慢慢地不再是对方心中最重要的那个……但只要大家都幸福着,这就再好不过了。

“话说,悦悦结婚这么大的日子,沈旭辰的女朋友怎么都没有出现?这有点说不过去啊……”几个伴娘完成了伴娘的使命,躲在一边议论纷纷。

“是啊,本来还以为今天能看到她呢……我一直都很好奇来着,能在几年前就把沈旭辰拿下的姑娘,怎一个牛掰了得啊!大雅,你和他们更熟,你见过沈旭辰的女朋友吗?”

大雅就是陆沁雅,也是从汾水镇中走出来的人,是顾望舒多年的好闺蜜了。另外几位伴娘都是顾望舒的大学室友,只有陆沁雅从小学开始就和顾望舒在一起了。陆沁雅摇了摇头说:“我也只是和悦悦熟而已,和沈旭辰没什么联系。说真的,我一直觉得沈旭辰比较独,初中和他一个班,我都没和他说过几句话。等到了高中,他性格倒是开朗了很多,可惜那个时候我又和他不是一个班了。所以,我和他说过的话真的有限。”

听见陆沁雅这么说,剩下的几位伴娘都有些失望。其中有一位犹豫了一下,说:“本来觉得那姑娘应该是不错的,毕竟……但现在我有些不确定了,这可是悦悦的婚礼,这么重要的日子,那姑娘都没有出现。总不能忙成这样吧?也许,男生的眼光都比较有问题,即使是沈旭辰也不例外,很多男生都喜欢那种很作的女孩子,唉。”

“就是啊,现在的男生真是一言难尽……我都不打算嫁人了,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去国外的精子银行买个优良的精子。反正我能赚钱,可以自己买房买车,还会修马桶……我何必找个男人来束缚自己?”

陆沁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有那么一刻,她忽然想起管凯威了。在前两天,她忽然听说管凯威和他女朋友在大一时就分手了……陆沁雅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主动联系管凯威。

也许,很多人在年少轻狂时都曾经要死要活地爱过一个人,可是很多年后再回头看看,也无非就是那样。对于陆沁雅而言,管凯威在她心里刻下了痕迹,但现在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她目前在一家外企上班,已经接到调任,下个月就要去国外总公司了。

既然不会有结果,何必再踏出那一步。

不是谁都能像顾望舒那样,在最美的年纪遇到最对的人……想着顾望舒如今这么幸福,陆沁雅高兴且羡慕。

婚礼结束后,顾望舒就和赵君野一起去蜜月旅行去了。过了十几天,也不知道最初是从哪里漏出的消息,或者也可能不是有人故意传出去的,只不过“我和你私底下吐槽个事儿啊”,这么一传递,消息自然就传开了。反正,网上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的——沈旭辰交往了多年的女朋友竟然没有出席沈旭辰亲姐姐的婚礼?!

说实话,像沈旭辰这样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公众人物,要不是他太宅,那就是分分钟上头条的节奏啊。换个发型上头条,逛个超市上头条,甚至发条微言都能上头条……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朋友不参加姐姐婚礼,这种有争议的话题自然更是要火速上头条啊。网民们议论纷纷,简直个个化身居委会大妈,说什么的都有。

说到最后,竟然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沈旭辰早和他女朋友分了,两方各自出轨劈腿都不是什么好货。

“被分手”的程以华非常不爽。

哪怕研究所某些时候会进行网络封锁,但程以华有智能ai,他什么时候都可以上外网。分手论刚刚冒头的时候,程以华原本是打算让智能ai冲上去当水军的。但是,他转念一想,哪怕水军很给力,把分手论的说法在网上彻底给扑灭了,却依然改变不了别人心里的想法啊……这可不行,他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沈旭辰早就被他承包啦!

真是心痒痒要出柜啊……

说实话,程以华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唯我独尊”,他只关心他愿意关心的,他其实活得非常自我。对他而言,出柜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出我的柜,你们骂也好,夸也好,反对也好,支持也好,唏嘘也好,感慨也好……他都不会看在眼里。但是,考虑到沈旭辰,程以华却不敢这么独断了。

爱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那个人改变自己。

程以华就是这样。他不想因为放任自己的任性,然后破坏了沈旭辰的计划。

这么看来……程天才果然有点小小的委屈呢。

于是,研究小组的冬天来临了。明明研究进展很不错,副组长却整天黑着一张脸……组员们都老老实实夹起了尾巴。没办法,在研究所里,虽然也要看资历,但还是个人专业能力更重要啊。程以华已经表明了他的不可替代性,其余的人哪怕年纪比他大,也得跟着这位小年轻学习。这就是达者为师。所以程以华身上的威仪日渐深重。

沈旭辰这头却没时间顾得上郁闷了。关于研究地震预警仪时所进行的分支实验,他已经将数据全部整理出来写成了论文,任何有价值的内容都没有落下。也就是说,这一工作已经彻底告一段落。他可以开展下一课题了。

沈旭辰身上没什么压力,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研究课题。于是,他打算从系统中兑换一份初级身体修复液用于研究。这种药剂就是当初他刚刚重生时偷偷给沈秉忠服用的那个。要研究这个这同样很难。沈旭辰不打算直接从修复液入手,他打算从别的更简单的伤药入手。比如说程以华当初被程爸爸揍一顿时,他兑换的那瓶喷剂。

也就是说,沈旭辰这些天一直待在地下室里,寻找着自己的研究方向,根本没时间关注网上的消息。

因为没有人及时顺毛,程以华终于炸毛了。

想发脾气的时候,不能冲着自己亲密的人,所以就不和辰辰联系了……程以华若有所思,视线从那帮认真搞研究的组员身上飘过。

欺负这帮勤勤恳恳的凡人,好像也没什么意思……程以华收回了视线。组员集体松了一口气,被程副组长怀疑智商什么的,根本没法辩驳,简直不能更虐了。

啊,好像还有个欠虐的,叫什么来着……程以华计上心来。晚上,离开实验室,回到住处,程以华开始和自己的智能ai对话:“光,席远征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或许可以让我开心一下。”辰辰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没事把仇人拉出来溜溜,释放一下心中的戾气,有益身心健康啊。

知道汤书鹤是上辈子杀害自己的人之后,沈旭辰并没有和他们死磕。还是那句话,既然你把他们看作是垃圾,那何必把自己拉低成和他们一个档次呢。一力降十会,等到沈旭辰站到了足够的高度,翻手云覆手雨,要弄死那几个人轻而易举。

于是,在有心人的提醒下,汤先生发现了女婿的狼子野心,心爱的女儿汤书鹤却死心塌地站在了女婿那头。汤先生只好把儿子汤明明接了回来,却不知道汤明明私底下也和席远征勾结着。几派相争,公司从内部开始瓦解。在这样的情况下,稍稍用点外力,公司就轰然倒塌了。席远征到底有心算计,虽然汤家破产,他却私底下捞了一笔。

再让有心人把席远征常年出入同性特殊俱乐部的证据往汤书鹤面前一递,汤书鹤哪里还沉得住气,直接找席远征摊牌。席远征早就不把汤家放在眼里了,顺势就限制了汤书鹤的人身自由。他小时候是被家暴长大的,对女人充满了厌恶,现在撕破了脸皮,他的暴虐在汤书鹤身上彻底释放了出来。汤书鹤过的什么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但这还不够。

又有好心人点醒了汤明明。他猛然意识到,一直被自己当做是好人的席远征才是导致汤家破产的罪魁祸首。自从被接回汤家,汤明明已经将汤家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自然恨上了席远征。

以上这些事情,都是沈旭辰在暗中推动的,他现在就在等汤明明……狗急跳墙。

程以华觉得这进展太慢了,他面无表情地说:“天凉了,给汤明明一个机会吧。但愿他不会让我失望。”

第140章大圆满

程以华决定要出手,效果当然是非常凶残的。

汤明明是个心狠手辣的,否则上辈子也不会因为席远征的几句话,就雇混混打断了沈旭辰的手,做得这么绝,完全没给人留后路。他知道席远征一直家暴汤书鹤,家暴得非常厉害。他就想到了投毒,最好能伪装成汤书鹤不忍家暴才给席远征下毒,这样事发之后,罪名也能由汤书鹤担了。汤明明毕竟学过医,有这个条件弄到毒药。

一剂毒药下去,席远征受尽痛苦,死了。汤书鹤差点就疯了。

估计真的是爱惨了席远征,哪怕被他家暴了这么久,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她依然对他爱得深沉啊。疯了的汤书鹤提着一把刀把汤明明给捅了。汤明明运气还算好,没死,救回来了,只是整个人废了。

姐弟挥刀为哪般?新闻迅速传播开来。遮羞布一掀开,那些黑暗恶心的东西全部暴露在了阳光下。

儿子女儿杀人了,儿子女儿被抓了,儿子女儿要判刑……汤先生老态尽显,憔悴不堪。但却没什么人同情他。子不教父之过,汤书鹤和汤明明的性格都有些极端,都喜欢仗着家世为所欲为,他们养成这样的性格显然和汤先生的放任脱不开关系。不说这辈子,就说上辈子吧,要是汤先生为人正派,他的儿子能为了一个进大医院的名额把竞争对手的手给弄粉碎性骨折了吗?

程以华动了一点手脚,相信汤书鹤和汤明明在监狱中的日子也非常精彩。

做完这些事情,程以华只觉得神清气爽。自己给自己顺好毛什么的……想想更委屈了,有没有?

待到沈旭辰最忙的时期过去,终于舍得将注意力从实验室中拔出来,他才知道自己在网上已经“被分手”了。可以想象得到程以华那副郁闷的样子,怪不得这两天通过戒指项链互道晚安和早安时,那家伙的话都不多……原本还以为他是累到了。

“这种消息,你应该第一时间让我知道,卡卡西。”沈旭辰说。

今天按照动漫人物给自己取名的智能ai很无辜地表示:“先生,您之前强调过,只有程先生炸毛的情况才能优先于您的工作……鉴于程先生这次没有炸毛,所以我并没有权限打扰您的工作。”

明面上没有炸毛,不代表私底下没有炸毛啊……沈旭辰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自己的小男友。

于是,等到程以华放假回家时,迎接他的就是一桌子的甜点小蛋糕哦!一个一个漂亮的小蛋糕,口味多变,样子讨喜,闻着也香甜。都是沈旭辰亲手做的哦!程以华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沈旭辰把围裙摘下来,放在一边,意味深长地说:“快点吃,冰箱里还有酸奶。”

程·大型犬·以华的眼睛更亮了。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吃的。酸奶却不是。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满足口腹之欲的。酸奶却不是。

“我、我可以申请先吃酸奶吗?”程以华兴致勃勃地问。

沈旭辰笑眯眯地拒绝:“蛋糕放久了,口感就没有那么好了,难道不应该先吃蛋糕吗?再说,你刚回到家,肚子还是饿的吧?”

“我、我……”

“别犹豫了,快吃蛋糕吧,全部遵循了沈氏独家配方,多加了糖,比市面上的蛋糕更符合你的口味。”沈旭辰推着程以华走到桌子前,把他按在了椅子上。

程以华坐在椅子上,像小孩子似的扭了扭屁股,大睁着眼睛,用力地卖着萌:“蛋糕很好……但我还是想先吃酸奶……我、我想吃酸奶。”

都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对于程以华的卖萌,沈旭辰已经可以免疫了,他“冷酷无情”地在程以华肩膀上拍了一下,义正言辞地说:“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你又不是我儿子。”

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沈旭辰面无表情。程以华又眨了眨眼睛。大小伙子似乎并不以撒娇为丢人。他犹豫了一小会儿,终于放软了声音,结结巴巴地说:“爸、爸爸,我、我想先喝酸奶……想喝酸奶”

(面子算什么,能吃,还是能喝?把老婆哄开心了才是最重要的!——程文化语。)

咔嚓——那是节操碎掉的声音。咦,原来还有节操这种东西吗?沈旭辰一直以为自己和程以华在一起以后,节操早就随着程以华的表现碎得连渣都不剩了啊!每一次,每一次,程以华都可以突破他的下限,这也是很强大呢!爸爸什么的……啊啊啊啊啊啊,你这么容易就叫出口了,真的没问题吗?!羞耻度真的太、太高了!

男人这种生物也是没救了……沈旭辰觉得自己也想要喝酸奶了,不过,他依然坚持地从牙缝中努力挤出了一句拒绝:“叫爷爷都不行,先吃蛋糕,吃饱了休息一会儿去洗澡……然后再喝酸奶。”

看样子是不行了……程以华低头叹了一口气,然后欢快地扑向了可爱的小蛋糕们。

吃完蛋糕,消消食,洗洗澡,终于到了喝酸奶的时间。嘛,酸奶当然很好喝啦,沈旭辰自制的,带着新鲜的水果颗粒。舀一勺子,滴在赤裸的身体上,然后再一点一点用舌头慢慢舔掉什么的……呵呵呵呵,所谓秀色可餐,不过如是。所以,程以华期待的不是喝酸奶,而是喝酸奶的方式!简直不能更……更让人血脉喷张了!

酣畅淋漓的性事过后,沈旭辰软软地趴在床上,程以华却还有力气,依然紧紧抱着沈旭辰,慢慢地吻着他的脖子。沈旭辰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哑,他用力吸了一口气,推了推程以华,说:“我想喝水。”

“你再亲我两下,我去给你倒水。”程以华说。

沈旭辰转过头,一只手揽着程以华的脖子,对着程以华的嘴唇啄了两下。程以华却觉得不够意思,舌头一顶,钻进了沈旭辰的嘴里,加深了这个吻。到底是血气方刚的男孩子,一个吻又差点让场面失控。

好一会儿,程以华终于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个吻。

他低头看着沈旭辰。因为刚刚运动过,沈旭辰的头发带着一些汗意,软趴趴的。因为刚刚亲吻过,他的嘴唇充血过度,现在还有些红。

第2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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