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辰看了宋睿明一眼:“你不是说苏云婷是你表妹吗?这么关心她?”
“正是因为表妹才关心啊!她妈妈和我妈妈是亲姐妹,所以我们从小一起学的钢琴。”宋睿明也是个难得到了这个年纪没开窍的,“她是她们班上的文娱宣传委员,她们班主任把节目一事彻底交给她了,我看她也挺难办的。”
沈旭辰不解地问:“她们班主任彻底放手不管了?就让苏云婷一个人忙乎?”
宋睿明点点头:“她们班主任特别不靠谱,说弄节目就是浪费时间,不允许全班都参加,只叫苏云婷自己随便搞搞。”
“可是,怎么说也是校庆哎!”
宋睿明摊开手,说:“她们班主任外号灭绝师太,开口闭口就是必须抓住一切时间学习,浪费一秒钟都是十恶不赦。比如说,早上起床做早操吧,她们班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达操场,然后人手一本书开始读。其实那十分钟能管什么用?但他们班的纪律班长和体育委员都是要点名的。”
“灭绝师太?我记得她们班的班主任不是男的吗?难道暑假时换掉了?”沈旭辰又问。
宋睿明笑了一下:“是男的啊,但又啰嗦又婆妈,可不是叫灭绝师太么!”
“那你找我什么事情?”看在同班同学的份上,沈旭辰主动问。
宋睿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我就问问,你是不是真的抽不出时间来排练啊?苏云婷说,曲子什么的都随你选。只要你选定了古琴曲子,她应该基本上都能自己改编成钢琴曲,绝对没什么问题的。”
“你们四手联弹不是个好主意吗?”沈旭辰问。
宋睿明又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还是希望你可以加入一下啊,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如今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哪怕当个吉祥物也好啊。”
沈旭辰想了一下,说:“这样吧……你们选定了什么曲子,和我说一下,我自己根据曲子编一套舞,到时候表演街舞吧。就是你们弹钢琴,我街舞,你觉得可行吗?”
“哎?你要是没问题的话,我们肯定没问题啊!”宋睿明没想到沈旭辰还会跳街舞。
沈旭辰用力在宋睿明的肩膀上拍了两下,说:“你再和你表妹商量一下吧,要是都没问题,那你们只管选曲子,选好了告诉我一声,我自己私底下练习……这样一来,我们只要在演出前合练一两次就行了。对你们而言也方便,我也方便。如果是古琴和钢琴合作的话,我们还得私底下练无数次……工作量太大了。”
独自在系统小黑屋中练了那么久的街舞,也是时候拿出来吓吓人了。沈旭辰如此欢快地想着。
宋睿明觉得沈旭辰能答应就是意外之喜了,再加上这个年纪的男生原本就觉得街舞很酷,因此一脸期待地点点头。
下午本来是有体育课的,可惜老天爷忽然就变了脸色,先起了一阵风,然后雨点就落了下来。一群被困在书本卷子中的高三狗们痛心地看着窗外的雨,悲从心来。他们现在已经没有除体育以外的副课了,结果好容易轮到一节体育课,竟然下雨了,只能待在教室中自习。老天爷简直不长眼啊!
江山充满怨念地说:“一定是高一那群小崽子们在求雨……他们现在高兴了,不用军训了。”大家深以为然。
结果,吃晚饭的时候,大家到了食堂一看,高一新生们都在食堂中加练着呢,真正做到了风雨无阻。因为食堂里一下子多了人,军训队伍中的一个男生注意力分散了,齐步走时落后了一拍。教官黑着脸把那个男生提溜出来了。
教官严厉地呵斥:“在想什么呢!你跟谁走!”
那个男生一激灵,大声回答:“跟党走!”
教官愣了一下,又喊:“党在哪里?”
那个男生估计已经反应过来了,越战越勇,高声回答:“党在我心里!”
教官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脸都灰了。围观的高三狗们乐得哈哈大笑。江山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直呼:“这娃太有才了啊!太有才了!”
沈旭辰现在跟着室友们一起吃饭。程以华都毕业了,沈旭辰当初为程以华挡刀的伤口也早长好了,沈秉忠不愿意再借着程家保姆的方便给自家孩子送饭。哪怕程家愿意,沈秉忠也不好意思。于是,要么沈秉忠给双胞胎请个保姆继续送饭,要么沈秉忠自己往学校送饭,要么双胞胎跟着同学们一起吃食堂。
沈旭辰和顾望舒都觉得不用请保姆,太浪费了。而让沈秉忠天天往学校里送饭,沈旭辰和顾望舒也不舍得爷爷这么辛苦。于是折中一下,双胞胎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同学们一起吃食堂。周三时,沈秉忠会来学校一次,给双胞胎送次晚饭。毕竟,家里的菜更香啊。好在他们的家就在学校附近,沈秉忠一来一回费不了什么时间。
说真的,高中食堂的伙食质量还是不错的,而且还便宜。沈旭辰要了一份猪大排和一个素菜,才花了三块七毛。汤是免费供应的。饭也是免费供应的。汤和饭都放在食堂的正中央,大家排队自己打。为了少排一次队,管凯威、蒋浩和徐锐去打六个人的饭,而沈旭辰、江山和路求真则帮他们把菜买好。
晚自习时,六班的几位班委去教室外面开了个短会。沈旭辰不是班委。按照宋英语的习惯,班长都是让成绩落后但做事积极的人当的,学习委员倒是适合沈旭辰,可是万宝珠这个学委当得从未失职,自然也就没沈旭辰什么事儿了。现在,就连物理课代表的位置也随着任课老师改变换人做了,于是沈旭辰在班里无官一身轻。
没过多久,蒋浩回来了。他嘴皮子闲不住,哪怕沈旭辰还什么都没问,就全部都交待了:“这不是教师节快到了……我们平时喝的饮料瓶还有一些废报纸,都在教室后面堆着,每个月卖一次。虽说卖不出什么价,但积少成多也有一些了,就打算给老师们买点礼物。”
怡湘县这边,估计还是穷的,哪怕是教师节,也没多少学生会给老师们送礼物。而就算送了礼物,也一般是贺卡一类的,不值什么钱,典型的礼轻情意重。送礼这种事情根本没有形成风尚习俗。当然,在教师节的当天,当学生们见到老师时,一般都会主动问节日好。
“那你们决定买点什么?”沈旭辰问。
蒋浩笑了两声:“还是我出的主意,就去花店买些花,给老班送一束,别的任课老师每人一支。又不是情人节,又不是七夕的,现在的花不贵,我们买得起。哦,对了,还要再加上贺卡,给老班的那张,全班同学都签上自己的名字……宋英语一定会感动的啦!”
“挺好的……”沈旭辰由衷地赞了一句。
九月份很快就过完了,高一新生结束了军训,正式进入了学习状态。作为高三年级的学长,沈旭辰把自己在广播站的工作交接给学弟学妹以后,正式退出了广播站。
在最后一次主持双语栏目时,沈旭辰念了一首短诗,来自他非常喜欢的美国自然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他选了那首。尤喜欢最后一句,森林中有两条岔路,而我选择走人少的那条,这便导致了所有的不同。
国庆节放假的安排也下来了,高一高二还能放三天假,高三狗们就只有一天假。好在假期是从九月三十日晚上开始的,高三学生们勉强能接受。沈旭辰和路求真等人早早约好了一起去打桌球。刚走到校门口,管凯威的手机忽然响了。用江山的后背挡着,管凯威赶紧拿出手机看了两眼。忽然,他一脸兴奋地朝马路对面看过去。
“我女朋友来了!”管凯威一边对室友们说,一边用力地朝马路对面挥着手。
这个年纪的孩子大都很喜欢围观这种事情。再说,路求真等人本来就很好奇,一直想见识下管凯威女朋友的庐山真面目。于是,几个人簇拥着管凯威过了马路。
“你怎么来了?”管凯威兴奋地问。管凯威的女朋友和沈旭辰等人想象中的不太一样。管凯威在班里其实很受欢迎,大家就觉得他的女朋友应该很漂亮。可事实上,管凯威的女朋友只能说是清秀而已。当然,她看上去性格很好,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啊。特意提前一天请了假,我骗老师要回趟乡下老家……结果,正好今天来镇上看看你。”管凯威的女朋友笑着说。
这是要虐死单身狗的节奏啊……沈旭辰等人立刻抛弃了管凯威,让他和他女朋友过二人世界去了,其余的人则按照原计划去了台球厅。在台球厅待到晚上八点,这个时间对于钱湖镇上的高中生而言已经很晚了。沈旭辰才和朋友们说再见,回了家里。
用钥匙打开门,沈旭辰一眼就看见程以华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坐着。一瞬间,他差点以为自己开门的姿势不对。要关上门重新再开一遍吗?
正陪程以华聊天的沈秉忠回头看见沈旭辰回来了,略有些埋怨自家孩子,说:“小华等了你一下午了……给你打电话,又是关机。”
沈旭辰低着头脱鞋子,闻言只好说:“手机没电了。在学校里又不好充。对了,程以华你怎么来了。”
“想给你一个惊喜。我提前一天请了假,结果火车票还是不好买,今天下午才到安城。”程以华说。
这话听着好耳熟啊……沈旭辰一哆嗦,手里的钥匙掉在了地上。
第82章自行车
沈旭辰把地上的钥匙捡了起来,顺便收回了那些发射性思维。
程以华是直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相交这两年,在同一个教室、同一个寝室中朝夕相处过的,沈旭辰不可能什么都看不出来。所以,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吧?沈旭辰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
“你吃了吗?要不要再给你弄点?厨房里还有一些剩菜。”沈秉忠问。
沈旭辰摇摇头:“我已经吃过了,爷爷,和同学们一起在外面吃的。对了,怎么没见着奶奶?还有顾望舒呢?”
“你奶奶和悦悦一起逛超市去了。你以为谁都是你,这么不着家……悦悦才放学就回来了,在家吃的晚饭。”沈秉忠唠唠叨叨地说,“还是女孩子乖啊,你看你,害得小华在家里等你半天。他从京都回来一趟也不容易。”
“爷爷,是我的错,我应该早点和沈旭辰商量的。”程以华说。
“爷爷,我昨天给你发过短信,说我今天先和同学打台球去的。”沈旭辰说。
以上两句话又是差不多时间说的,程以华嘴快了一点。沈旭辰更……不好意思了。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慢腾腾地走到程以华身边的沙发前坐下,语速飞快地说:“对不起,害你等了这么久……话说,你大学生活怎么样?室友们都好相处吗?听说华大中有很多猫,萌不萌?”
程以华弯身从放在脚边的书包中取出一个盒子,递给沈旭辰,说:“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大学不错。室友们都挺好相处的。没有注意过猫。”想了一下,程以华又添了一句说:“我以后会注意的。”
沈旭辰接过小盒子,一边拆着,一边随口问:“这是什么?”
程以华下意识地端正了坐姿,一脸认真地说:“是手机。虽然你已经有一个手机了,但这个手机充一次电可以使用二十天,你不用担心它在学校里会没有电。我觉得挺实用的。”
沈旭辰拆礼物的手一顿,抬头看了程以华一眼。
程以华正盯着他。
沈旭辰低下头,继续拆礼物,并若无其事地说:“谢谢你,我也觉得挺实用的。不用担心手机会没电的话,以后每天都可以给你发短信了。”
程以华笑了一下:“你喜欢就好。”
都活了两辈子了,沈旭辰从来没有想过要对直男出手。所以,他一直都很克制。这种克制简直可以参考中世纪时的某些苦修传道士在面对心中道义时的坚持与虔诚。沈旭辰不是那种没有爱就活不下去的人,他的理智在绝大多数时候都能胜于情感。
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沈旭辰喜欢的是男人,他对身边男性朋友的定义也仅仅是“朋友”或者“兄弟”。他从不会也根本没想过要拿身边的直男来意淫。只是,由于今天心里忽然生出了那某些隐秘的想法,沈旭辰第一次下意识地用gay打量【男人】的眼光来打量程以华。
不知不觉间,程以华已经由一个青春期发育抽条的高瘦男孩长成了男人。他的发型是最简单的板寸,自己在家里用推子就可以推了,都不需要进理发店。他的长相集合了程爸程妈的优点,既有程爸的坚毅,也不失程妈的俊雅。他身材高挑,肌肉匀称,这应该归功于他平时的积极运动,而且他假期还会跟着新兵加练。他就那么坐在那里,抬头挺胸直腰,非常端正,如一柄剑。
沈旭辰的心乱跳了几下。
沈秉忠端着养身茶壶从厨房中走出来了。他给沈旭辰倒了一杯菊花茶,说:“这天气太燥热了,你喝点菊花,解解内热。小华要不要也来点?我自己去山上摘得野菊花,清热解毒的效果特别好。我帮你把杯子里的普洱倒了,重新给你沏点菊花吧?”
程以华把自己喝水的杯子递给沈秉忠,认真地说了声谢谢。
清热解毒啊……沈旭辰赶紧端起茶杯,猛灌了两口。
“小华啊,这都快九点了,要不就别回去了,反正阿虎的床大,你们一起睡。”沈秉忠又念叨着说,“今年年初你还在这睡过,当时你用过的牙膏毛巾,我特意给你收起来放柜子里了,现在找出来还能继续用,挺方便的。”
“爷爷!”沈旭辰急匆匆地叫道。正月里天气冷,他们虽然睡一张床,但却睡了不同的被窝,再加上沈旭辰当时心无杂念,因此不觉得有什么妨碍。可是现在天气热,他们要是光溜溜睡一个床……呵呵,这可是会要命的!
“爷爷……”同一时间,程以华也叫了一声。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示意程以华先说。
于是,程以华郑重地说:“不了,我还是回家睡吧。虽然这个点已经没公交车了,但走回去也没多远。”
本来想拒绝的沈旭辰听到程以华先拒绝了,心里不知道该不该松一口气。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在一起睡,这个结果挺好的。沈旭辰抱着水杯,笑着对沈秉忠说:“爷爷,听程以华的,让他回去睡吧。他内衣内裤都没带呢。要是在我们家睡,他洗个澡都没有衣服换的,多不方便啊。你要是觉得不放心,大不了等下我骑自行车送下他,来回也用不了半个小时。”
沈秉忠抢了一句:“小华和你长得差不多,你拿套你的内衣裤给他不就行了。”
“我也没有新的内裤了啊!总不能让程以华穿我穿过的吧。”沈旭辰无奈地说,“爷爷,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牙膏、内裤和内衣,这都是不可以分享的。”
“得得,随你们吧。”沈秉忠给程以华的茶杯中添了一些水,然后就提着养身壶回厨房了。菊花茶不适合女人喝,想着顾奶奶和顾望舒就快回家了,沈爷爷决定赶紧煮点枸杞玫瑰茶。
“堂姑姑要订婚了,男方是她幼儿园同班同学兼小学同班同学兼初中同班同学兼高中同班同学。”程以华忽然说。
“青梅竹马呀?”沈旭辰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虽然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但他们其实一点都不熟,充其量就是互相知道班上有这个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连大学都毕业好几年了,早断了联系。前不久,经中间人介绍,他们在相亲时遇到对方,才重新有了联系的。”
“前不久才有联系,怎么现在就订婚了?你们那样的家庭,轻易不能离婚,那对婚姻的选择不是应该更慎重吗?”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喝了一口水,说:“男方也是京城中的世家子弟。堂姑姑和他的结合算是拥有一定自由度的家族联姻。我和堂姑姑虽然是两代人,但因为年纪相差不大,反而更像是同辈人。同辈人中,有一位选择联姻,剩下的就自由了。就像爸爸,他和叔祖父其实差不多大,叔祖父选择联姻,他就自由了。”
沈旭辰的心脏又是猛然一跳,他笑着说:“那是不是该对你说恭喜?”
程以华淡淡地说:“其实这也有利于家族稳定。我们这一支选择自由婚姻,就不会对叔祖父那一支造成威胁从而取而代之。爸爸常说,尽多少责任才能享受多少权利,和堂姑姑相比,我会幸福很多,所以堂姑姑应得的东西,我不会去抢。当然,万一日后发生什么事情,叔祖父那一支落败了,那我们这一支反而成了程家能够东山再起的希望。”
“豪门啊……”沈旭辰一点都不走心地感慨了一句。
忽然,沈旭辰眼神一转,看到程以华的衣服上有个破洞,他指着那个洞,问:“衣服怎么破了?”
程以华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果然有个地方被勾破了,他非常淡定地说说:“就破了这么一点点,不影响穿着,没关系的。”他的衣服都是由妈妈负责买的。秦钰作为医生,自己穿惯了制服,给程以华买的衣服也都是各样的运动服,全部不追求样式,只考虑舒适度。有时候,在这方面毫无审美细胞的她甚至会把同样的衣服买上一打,让程以华自己换着穿。于是,不知情的人还以为程以华常年只有一两套衣服换着穿呢。
所以,从穿衣打扮来看,程以华一点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更别说像一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了。
“虽然是不影响穿着……但女生们也许会觉得穿破衣服的男生很邋遢。”沈旭辰说。
程以华觉得很奇怪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我和她们一点都不熟,她们会怎么想,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很好……你赢了!沈旭辰觉得程以华应该还没有开窍。
“今天主要就是给你送手机来的。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该回去了。”程以华一口喝干了杯子中的菊花茶,说。
“我送送你。”沈旭辰赶紧跟着起身。
程以华没有拒绝,拎起书包背在肩膀上。
向沈秉忠道了别,程以华和沈旭辰一前一后下了楼。
沈旭辰去自行车棚把自行车推了出来。这辆车还是等他们住到钱湖镇上以后才买的。天气好的时候,沈秉忠会骑着车到处走走。后来,顾奶奶也住到钱湖镇上来了,沈爷爷就把自行车的后座好好整修了一下,铺上了软软的厚厚的垫子,于是这辆车就变得十分适合载人了。沈爷爷平时可喜欢骑车带着顾奶奶到处浪漫了。
沈旭辰本来是大长腿,他跨坐在自行车上,用脚撑着地,显得腿更长了。他对等在路灯下的程以华说:“上来吧,我直接给你送回家。”
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小声地说:“自行车啊,后座啊……真像偶像剧中的喜欢浪漫的女高中生。”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沈旭辰问。
“没说什么。”程以华说。
“你刚刚一定说了什么,是不是在说我坏话,看你笑得那不怀好意的样子。”
“真没有说什么。”
“那你为什么笑得不怀好意。”
“……你这么喜欢寻根究底,真像言情中的小姑娘。”
“放屁,老子纯爷们。你才是小姑娘。”
“行行行,好好好,你说什么是什么,能不能把车骑得稳当点?要不然索性我载你?”
“我是故意的,谁让你得罪了掌舵人!”
“睚眦必报,难道不像小姑娘吗?《倚天屠龙记》里的赵敏就是你这样的!”
“……伶牙俐齿,你更像赵敏!”
路边,一只野猫从黑暗中掠过。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久,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无聊的两个人,喵。
第83章菊花茶
渴。
实在是太渴了。
沈旭辰在沙漠中艰难地移动着步子。
他一只脚刚从沙子中拔出来,另一只脚又陷了进去。
要是能有一点水喝就好了。
沈旭辰如此想到。
他感觉自己的胸腔内有一团火在燃烧。
这气候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子的呢。
别的人又在什么地方呢。
也许是要世界末日了吧。
阳光那么猛,仿佛能把人直接晒坏了。
沈旭辰努力往前走着。
四面八方全是沙子,沈旭辰辨不明方向。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但,还是要一直走下去啊!
沈旭辰很快就热出了一身汗,衣服裹在身上可难受了。
要是有一场雨就好了,沈旭辰迷迷糊糊地想到。
就在这时,一滴雨落了下来,正落在他的脸上。
沈旭辰舔了舔嘴唇。
还是渴。
特别渴。
他就要抑制不住心头的那簇火焰了。
有什么想要喷涌而出。
有什么情绪想要呐喊。
就在这时,沈旭辰看到一个人。他疑心自己看错了。
他知道这个人是程以华。
但是好奇怪,程以华的面目怎么会这么模糊,不管沈旭辰怎么努力,他都看不清楚。
不过,这个人一定是程以华,绝对不会弄错了。
他的板寸很扎手。
他的表情是没有表情。
他的身材很挺拔。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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