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学霸之路作者:渔小乖乖
第8节
邹齐和妻子孔得蓉育有一子,叫邹铎。这名字其实有点拗口。邹铎现在十二岁,下半年要升初中了,比沈旭辰和顾望舒小了四岁。别看邹铎年纪小,他到底是在资讯发达的大城市中长大的,因此在某些方面懂得要比顾望舒多多了。大概是因为沈旭辰现在亲和力很强吧,邹铎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爹娘的熊孩子对他很是喜欢。
孔得蓉是个非常……非常得体精致的女性,穿旗袍唐装,喝下午茶,精通中俄德法四国语言。顾望舒很快就成为孔得蓉的脑残米分了。见状,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既然顾望舒没有在孔得蓉身上感到恶意,那么说明孔得蓉是真心接受他们姐弟的。这意味着孔得蓉对顾望舒的友好关心(可能还有日后的教育和提携)不是停留在表面上的。
因为孔得蓉和邹铎都表现出了一副接受的姿态,所以不过才几天功夫,顾望舒身上的拘谨就消失了。
孔得蓉喜欢带着顾望舒去逛街,然后把沈旭辰丢给邹铎招待。也许是因为邹家的高调吧,不出几天,圈子里的人就都知道邹家多了一位很受重视的义女,是邹齐的战友遗孤。当然,也有那种自己不干净就看谁都不干净的人,在心里暗戳戳地认为,这个所谓的战友遗孤莫不是邹齐的私生女吧?
听到这种传言,孔得蓉带着顾望舒参加好友茶会的时候,便若无其事地说:“这姑娘啊,又孝顺又懂事,脑子活,心眼实,我实在喜欢得很。要不是年岁不对,我真想替邹铎定下了。不过,做不了媳妇做女儿也好,我白得个贴心小棉袄,心里也是满足的。”她是真心觉得顾望舒不错,做女儿刚刚好。
几位好友闻言顿时知道了孔得蓉的意思,给见面礼时都没有吝啬。这两天,已经在礼仪方面被孔得蓉调教过的顾望舒,大大方方地收了礼,一点都不显局促。
孔得蓉在一旁笑语嫣然地瞧着。
没错,做女儿是刚好。
孔得蓉是个相当聪明的人。
怎么说呢,即使邹铎和顾望舒年龄相当,孔得蓉只怕也不愿意让顾望舒做儿媳妇。她们那样的人物,对于儿媳妇总是有些特殊的要求的。顾望舒是很好,但她身上也缺了很多孔得蓉想要的东西。
但做女儿就正好了。只做女儿的话,孔得蓉是真心喜欢顾望舒的。
这些话说出来就伤了情分。但大人的世界都是这样的,也不能说孔得蓉虚伪。
作为义母,孔得蓉很真心,她愿意在物质上满足顾望舒,也愿意给予这个女孩子母亲般的教导。她愿意在未来帮顾望舒扩展人脉。她甚至可以做顾望舒的依靠。
鉴于邹齐工作繁忙,双胞胎在京都并没待上多久,过了小半个月,他们就打算回家了。临走前,邹齐给了他们一人一把钥匙,说:“这些年,因为不知道你们的存在,陆见星的抚恤金一直放在我这里。我看你们现在衣食无忧,就不把这钱给你们了,索性一人给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保值的。等你们来京都读书时,正好就能入住了。”
即使这两年房价还没飙到天上去,三环、四环之间的房子也不便宜。陆见星那一点抚恤金肯定是不够的。但邹齐把话说到了这份上,双胞胎真不知该如何推辞了。
到了z省,当双胞胎下了飞机正要赶往火车站时,他们差点没被一个人吓死。
“你怎么会跟在我们身后的?”沈旭辰没好气地问。
顾望舒对邹齐、孔得蓉夫妻很有好感,连带着对邹铎这个活力四射的熊孩子也爱屋及乌。可是,别说沈旭辰此刻脾气不怎么好,对于邹铎的出现,她也吓出一身冷汗啊。
“我让人帮我买了飞机票,然后偷偷跟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上了飞机……哎呀,我舍不得哥哥姐姐啦,所以想去哥哥姐姐家里玩嘛。”邹铎拎着行李,一脸无辜。
沈旭辰赶紧提溜着这熊孩子找了个公用电话,指着电话对邹铎说:“现在、立刻、马上给你家里人打个电话。”
“我有手机的……”邹铎小声地说。
“那你倒是快打电话啊!”
“手机没电了嘛……”邹铎噘着嘴说。他看沈旭辰的脸色都快变了,赶紧又加了一句:“你放心,我不是离家出走,我在桌子上放了字条的,爸爸妈妈一定知道我来找你们了。”
不管邹铎怎么说,沈旭辰还是亲自给邹齐打了电话,得了邹齐的许可之后,他才带着邹铎回了钱湖镇。
放暑假的时候,城市里的孩子们在干什么呢?上各种补习班?上网?
农村孩子能干的事情就多了!他们夏天可以去小溪抓鱼找螃蟹,可以去山上躲猫猫,可以帮家里人喂鸡赶鸭养猪下地……邹铎简直要玩疯了。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看什么都新鲜。
邹铎精力旺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大中午别人都在午睡,他还能顶着太阳东奔西跑的。等到三周后,勤务兵来接他时,邹铎已经黑成了一块炭。勤务兵那个老实孩子差点没敢认。
顾望舒捶着自己酸软的腿,松了一口气,终于能把精力旺盛的熊孩子送走了啊!说起来,女人的体力难道真要差一点吗?沈旭辰明明也陪着邹铎一起玩啊,大太阳底下来来去去,怎么就觉得沈旭辰没有累的时候呢?
当然,除了玩,沈旭辰也押着邹铎读书了,否则不好向邹家交代啊。沈旭辰认真学习的时候,邹铎也要完成暑假作业或者预习初中课程;沈旭辰练习毛笔字临帖时,邹铎也需要临帖。估计是被邹齐训的,邹铎的服从性很高。只要他静下心来学习,那么效率还是不错的。所以,总得来说,这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精力太太太旺盛了。
邹铎回京都后,暑假就只剩下小半个月了,程以华依然不见踪影。
沈旭辰陪着顾望舒看了几期《超级新星》。他虽然不追星,却很看好其中的一个选手。那位颜值很高的男性选手今年二十,叫赵云恩,乐器专精,雅能拉小提琴,动可敲架子鼓。比赛到现在,他已经表演过五项乐器了。赵云恩的歌唱得也非常好,自己能写歌,作词作曲都没问题。他会英语和法语,外文歌也不在话下。
当然,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沈旭辰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在沈旭辰的上辈子,赵云恩是先混了国际再来混国内的。他在二十六岁时以华国人的身份于参演的第一部电影《影子杀手》中的主角身份获得了奥卡多影帝,以一个国际影帝的身份正式出道。国内的人这才一下子知道赵云恩这个人。
此后,赵云恩在华国影视圈混得如鱼得水。与此同时,他在国际上依然混得很开。他多才多艺,不仅戏演得好,很多时候还包揽了电影的插曲创作。有不少八卦媒体暗示赵云恩来头很大,路子很广。值得一提的是,赵云恩的父母都是华裔,非华国人,但赵云恩却拥有华国国籍。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他非常爱国,对华国文化有一种狂热甚至盲目的崇拜。
这辈子,因为《超级新星》这档栏目的横空出世,没想到赵云恩竟然提前六年出道了。沈旭辰之所以有耐心陪顾望舒看这档节目,全然是因为他算赵云恩半个米分。
所谓半个米分,指的是沈旭辰不应援、不追新闻、不跪舔,米分得十分低调。但只要有赵云恩参演的电影上映,他都会掏腰包去电影院贡献票房。值得一说的是,赵云恩选片的眼光不错,基本上就没拍过烂片。
想到赵云恩上辈子是以国际影帝的身份出道的,这辈子却是以选秀明星的身份出道的——不是说选秀明星不好,但这身份档次也差得太多了——沈旭辰的心里就有一种自觉对不起男神的惴惴不安,因为这种结果完全是源于他那些策划案引起的蝴蝶效应。唉,但愿赵影帝这一世也能顺风顺水迅速走向巅峰吧,否则沈旭辰偶尔会想要分分钟切腹的啊!
第46章生意外
快开学时,消失了一整个暑假的程以华终于联系沈旭辰了。
“你终于舍得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外星人抓走了啊!本来以为我住到钱湖镇上后,暑假里能找你玩了。没想到你那么干净利落地消失了两个月。”沈旭辰开着玩笑。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话自动加工理解了一番,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挺想你的。我们明天约时间见个面吧。你定个地方。”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一点点失真感。
“我随便,还是你定地方吧。”沈旭辰说。
“那cfk?”程以华问。
钱湖镇因为小,镇上只有一家洋快餐店,cfk脱离了它形影不离的好基友,独自开在钱湖镇上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处。在这个年代,哪怕是大城市里,cfk都是大人奖励孩子们考试获得好成绩的去处,更遑论是在钱湖镇上了。cfk完全是有钱人吃的玩意儿。当然,也是学生们过生日或小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沈旭辰不喜欢cfk,他的胃是彻彻底底的华国人的胃。八大菜系或清淡或麻辣,无论怎么极端,他吃着全然没问题。但一吃舶来的洋东西,什么洋快餐啊,什么牛排咖喱啊,哪怕是高雅如法国大餐,沈旭辰的胃都要抗议一番。
身为土包子的沈旭辰,人生中第一次吃cfk时是在初三。
当时的班主任说了,如果学生们考得好,他就去钱湖镇上买cfk给大家吃。结果大家都考得不错。班主任重诺,果然买了好多份薯条。只是,从钱湖镇到汾水镇路途不短,沈旭辰吃上薯条时,薯条已经彻底冷了潮了。
沈旭辰觉得很难吃。沈旭辰的同桌用一种“你不懂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劝着他说:“你应该沾着番茄酱吃。”
沈旭辰朝那粘稠的一点点挤出来的番茄酱看了一眼,更不想吃了。
再后来,沈旭辰第二次吃cfk时是在大学,他点了一个汉堡……第一次吃到沙拉和黄油的沈旭辰,差点就吐了。
两次体验都不怎么好,所以甭管cfk的受众有多么广,脑残米分有多么多,沈旭辰对它实在无感。
“我不喜欢cfk……”沈旭辰理直气壮地说。
“中心广场的奶茶店?”程以华又问。
“两个大男人去喝奶茶?你不觉得太娘了吗?”沈旭辰说。
“书店?”程以华又问。
“可是,在书店里没法聊天啊。你约我出去,难道就为了彼此沉默着看一下午的书?”沈旭辰继续反驳。
“……那你说地方吧。”程以华说。
“我随便啊。”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深吸了一口气,他确定沈旭辰没法隔着电话线揍自己,便试探着说,“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你这么麻烦,很像女孩子哎!”
“你td才像女孩子!”沈旭辰已经忘记了自己要以身作则正教育顾望舒不能随口说脏话了。
“你看,你这样发脾气撒娇的样子更像女孩子了!”程以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心情很愉悦。
你td才发脾气!你td才在撒娇!沈旭辰恨不得能把手里的电话隔着电话线糊到程以华脸上去。
两个毫无创意的大男人最后决定一起去压马路,压完马路逛超市。
第二天,沈旭辰早早到了见面地点。他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正等着程以华时,眼睛余光瞄到了一个高个子男生。那男生似乎一直在看着沈旭辰。正如有些女孩在被男人行注目礼时会忍不住摆出更优雅的姿态来,沈旭辰作为一个gay,被一个男生欣赏着,他也下意识地挺胸抬头——不能让自己的仰慕者失望啊。
过了几秒钟,沈旭辰才彻底反应过来,他猛得转身,用手指着那个高个子男生:“艹,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一个暑假没见,程以华黑了很多,一身小嫩肉都成古铜色的了。头发更是剃成了板寸。而且,程以华的眼神中还多了点什么,整个人凌厉了不少。如果说,以前的程以华是个标准书生,那么现在的程以华像是个……
“你当兵去了?”沈旭辰脱口而出。
程以华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忍不住提起嘴角,说:“你看出来了?我暑假去了妈妈那里,探亲。正赶上新兵训练,我就和他们一起练了。这头发还是我自己理的,用刮胡刀剃的,是不是挺有型的?”
“训练挺苦的吧?”
“是有点……”程以华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停顿飘忽了一下。
“嘿,那你跟着他们新兵训练,能摸枪不?”沈旭辰兴致勃勃地问。男人对于军械总是有种天生的热爱。
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
第47章命中劫
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程老爷子也不例外。别看他现在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其实他本质里就是个大老粗。程老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媳妇,是附近村里有名的美人儿。一年后,妻子难产去世了,只留下一儿子。程老爷子给孩子取名叫程革命,然后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顾,自己一挽袖子出去干革命了。
程老爷子是个敢打敢拼的,杀鬼子时特别不要命,在革命队伍中的地位自然也不断攀升。新中国成立后,程老爷子刚过不惑,位高权重,便又娶了一个媳妇叫孙战萍。孙家有钱有势。孙战萍又给程老爷子生了一个儿子叫程新国。
程老爷子一直没忘记自己的长子,等他辗转找到程革命时,程革命都已经娶妻了。孙战萍那边对程革命挺不错的,因为程革命大字不识、为人憨厚,根本没法对程新国造成威胁,她乐得做个贤良淑德的后母。后来,程革命和他妻子都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便又回了老家。有程老爷子看顾着,程革命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程革命和妻子生了程文化。程老爷子知道长子已经培养不出来了,就把心思放在了长孙程文化身上,时不时就把孙子接来自己身边住一阵子,和小儿子养在一起。程文化只比程新国小了三五岁,这两人名义上是侄叔,其实更像同辈人。等他们长大后,程文化去了军队。而程新国在程家、孙家的看顾之下,选择从政。
在程文化的内心深处,他并未觉得自己是京城程家的大少爷。所以,娶妻的时候,他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像程新国那样选择联姻。甚至于,在程文化和妻子秦钰都忙着工作没时间看顾孩子时,程文化选择把孩子放在了岳家,而不是把孩子送到京都里去。程文化的这种想法显然也影响到他的儿子程以华了。
程以华作为程家第四代中的第一人,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京都程家的人。在他看来,京都程家指的是他太爷爷(程老爷子)、太奶奶(孙战萍)、叔祖父(程新国)、叔祖母(杨悦)和堂姑姑(程秀妍)一家人。
当然,程以华对京都程家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程老爷子很疼他,孙战萍很和蔼,程新国、杨悦夫妻都对他不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程秀妍更是和他关系密切。
要说程老爷子那样的大家长式人物为什么同意把曾孙程以华养在秦家呢?原来,在程以华刚出生的时候,程老爷子曾找人给程以华算了一卦。
那位高人说程以华本是一飞冲天之命,奈何小人作祟,命中将有一劫,这劫若不能安稳过去,会于寿数有碍。所以那几年京都势乱,程老爷子就默认程文化夫妻把程以华养在钱湖镇上的行为了。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他就不会和程以华成为朋友。
如果他们没有成为朋友,程以华就不会知道双胞胎其实是邹家家主的恩人的子女。
如果邹齐没有因此找到双胞胎,他就不会对程以华心生感激。
如果邹齐没有对程以华心生感激,那么邹家和程家虽然关系友好,却还不到互相了解然后亲密合作的地步。
如果邹程两家没有合作,那么程文化在完成秘密任务时就不会那么圆满,其中的主犯之一会逃脱追捕并选择报复。
在沈旭辰的第一世,程以华之所以会休学,是因为他被绑架了。
绑匪用程以华的性命来要挟程文化放人。虽然后来被救回来了,但程以华在那些丧心病狂的绑匪手中受尽折磨,两条腿都被废了,再不能行走。从此,程以华的性格变得很阴郁,他还患上了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因为智商太高,给程以华治病的心理医生都被程以华绕晕了,所以程以华的心理疾病一直没有被治好。他拒绝出门,拒绝和陌生人交流。秦钰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看儿子,才终于让他的情况有所好转。即使后来程以华也算功成名就,但他从不出现在人前,他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
这一世,因为有了沈旭辰,蝴蝶的翅膀扇啊扇,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首先一条就是邹程两家开始合作友好。于是,程文化在事情陷入泥沼后,第一时间用秘密线路联络了邹齐。当兵的其实多少有点痞,最遵守规定的是他们,办事不拘一格的也是他们。在邹家隐秘的帮助下,那个胆敢和境外反华组织合作并贩毒的小家族很快就被整个儿控制住了,甚至还钓出了一条藏在幕后的大鱼——那人本来是几年后被抓的。
只是,可能程以华命中注定有一劫吧,虽然坏人已经无法大手笔地绑架程以华用以威胁程文化了,但有人穷途末路狗急跳墙想拉着程文化的儿子陪葬。如果沈旭辰反应不够快,那刀是冲着程以华的心脏去的。
现在,程以华毫发无伤。他坐在急诊室外,将脑袋埋在两腿之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程以华而言都是一种折磨。他的衣服上都是血,那是属于沈旭辰的血。
秦家大舅和舅妈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大舅给沈秉忠打了电话。没过多久,沈秉忠和顾望舒也来了。沈秉忠神色焦急,顾望舒脸色铁青。他们不好冲着秦家人和程以华发脾气。沈旭辰又在急诊室里没出来。沈秉忠和顾望舒只好将心中的气愤、恐慌、担忧、焦躁等情绪统统压下去,强迫自己尽量冷静地等在急诊室外面。
“安城的专家医生正朝这里赶过来。”秦家大舅说。
别人家的孩子在急诊室内生死不明,秦家大舅根本不敢浪费时间,他反应迅速地联系了程以华的父母,让他们动用自己的人脉请了专家医生。从安城到钱湖镇,限速很厉害,正常开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如果军方牌照的车可以超速行驶的话,那么医生们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能赶到了。
沈秉忠胡乱地点了点头,眼睛还盯着急诊室门上的灯,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秦家大舅。
程以华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整个人仿佛已经成了一个僵硬的雕塑。
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才过去一会儿,急诊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沈秉忠、顾望舒和秦家大舅舅妈一起围了上去。程以华却恍然未觉,他依然僵硬地坐在那里,头埋在两腿之间,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
钱湖镇上人口不多,环境安稳,从未出现过这么恶性的袭击事件。医生们虽然很专业,但着实好多年没遇到过伤得这么严重的伤者了。
主刀医生走出急诊室时忍不住偷偷松了一口气,见家属们围了上来,他语速飞快地说:“手术非常成功。病人运气很好,那刀卡在了骨头上,没有弄伤内脏。伤口已经顺利缝合了,接下来二十四小时是观察期……可能会有术后反应。如果这二十四小时能安稳度过,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病人没有生命危险了。”
程以华这才动了一下。他整个身体就像是生了锈的机器。程以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朝急诊室冲过去,然后很快被人架住了。医生拒绝家属的探视,家属们只能隔着玻璃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沈旭辰。
很快,程文化和秦钰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这对在各自工作单位说一不二的夫妻不断朝沈秉忠鞠躬道歉,又一再表示感谢。到了晚上,孔得蓉作为邹齐的妻子也带着邹铎赶到了。邹铎是自己要跟来的,他很喜欢沈旭辰这个又能陪他玩又懂得超级多的哥哥。
大家一夜未睡。
第二天中午,沈旭辰终于醒了过来。麻醉药的作用过去了,但沈旭辰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受控制。作为曾经的医科高材生,他知道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沈旭辰觉得胸口很疼。沈旭辰艰难地转过头。
隔着玻璃窗,沈旭辰看到了等候在外面的人。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不一会儿,医生和护士们就都赶到了。沈旭辰闭上眼睛。
“病人恢复得很好,他的伤口愈合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
“注意术后休养。顺利的话,病人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考虑到病人的年纪,你们要注意调节病人的心情,可以给他做个心理疏导。”
从医生口中得到了肯定的话,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沈秉忠在面对程家人、秦家人时,终于不再摆一张臭脸了。他其实也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怪别人。
程以华有错?不,他只是有个秉公执法一心为国的父亲而已。程文化有错?不,他只是尽忠职守对恶势力坚决不妥协而已。有错的是那些犯罪分子,是那些该挨枪子的人!
不过,顾望舒就不会这么想了。她再怎么成熟,也不过是个未成年人。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程以华的错,沈旭辰是因为程以华才受的伤!所以,顾望舒不会给程以华好脸色看。她甚至像一只护崽的母兽,拒绝程以华靠近沈旭辰的病床。
身为程以华的母亲,秦钰特意向单位请了假。此刻在病床上躺着的那个少年都是为了救自己儿子受的伤,所以秦钰觉得自己有责任要照顾好他。她是医生,懂得专业的护理手法,也知道该怎么给沈旭辰安排饮食。当然,秦钰完全可以花钱雇人做这些事情。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唯有亲自上手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
第48章小媳妇
“你不进去陪着他吗?”看着程以华在病房外面磨磨蹭蹭,秦钰问。她的工作一直很忙,每年能陪在亲人身边的时间非常有限。不知不觉间,儿子已经长得比她还要高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他用脚尖在地上蹭了蹭,犹豫了一下,才说:“……妈,你给列个他可以食用的单子吧,我回家做饭,到饭点就给他带过来。”
想到儿子厨艺比自己还好一点,秦钰点了头,说:“行,我马上就给你列,注意点也会写清楚的。你别太担心,我前面和几位专家医生聊过了,沈旭辰的状况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
程以华又摇了摇头,不知是什么意思。